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实施《审计法》和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滕人发〔200822

 

滕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政府实施《审计法》和2007年度市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6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滕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颜景森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审计法〉和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认真审计,并延伸审计各级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和处罚,发挥了审计在经济建设及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此,会议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在这次同级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预算执行还不够严格;二是个别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招待费超支,开支随意性大,原始发票不合规等问题;三是综合治税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偷欠税现象还依然存在;四是审计执法的难度大,有些审计出的问题纠正还不够及时;五是审计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有力推进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法的自觉性。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宣传的震慑力,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预算内外收入单位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要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的支出,提高节约意识,制止铺张浪费。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努力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积极出谋献策。要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家投资、专项资金等群众特别关心、社会反映特别强烈的项目的审计。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审计建议要予以认真研究落实,要拿出标本兼治的办法,予以解决,对连年违规违纪的单位要加强思想教育,必要时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审计结论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认真排查税源,完善重点税源的监控机制,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税措施,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格依法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欠税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抓好审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审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需要。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作风实、执法规范、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